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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煤矿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的通知
晋煤救发〔2014〕605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煤矿事故灾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的重要性。煤矿应急培训和演练是煤矿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是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科学救援、安全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迫切要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因应急意识不强、应急救援知识缺乏、应急处置能力(技能)不高而导致事故扩大的教训,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培训演练机制,抓好培训演练责任落实,以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为目标,制定培训演练计划,严格落实培训演练内容,积极保障所需经费,切实做好煤矿应急培训演练活动各项工作。
二、认真抓好煤矿应急培训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国有煤炭集团公司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和指导本级应急管理机构和所属或所监管煤矿企业的应急培训工作。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国有煤炭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通过集中培训、观摩见学、案例研讨、应急演练等方式,着重进行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与*策、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应急预案、救援决策指挥技能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法制观念与意识,提升应急决策技术与方法、现场控制与执行能力。其他相关人员培训要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为基础,突出培养事故预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基层煤矿企业应建立适应自身安全发展的应急培训制度,将应急培训作为安全培训的应有内容,纳入安全培训年度工作计划,与安全培训同时谋划、同时开展、同时考核。要根据煤矿生产安全实际,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以矿、区(队)、班组一线人员为重点,明确应急培训所需共性和特有的应急知识和操作技能,着重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法律法规,识别、确认、评价危险源和隐患,危险源基本控制操作,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置计划,典型事故案例,告警与事故报告,事故先期处置基本应急操作,个人防灾避险、自救准则和方法,紧急避灾路线,初级卫生救护知识与技能,个人防护器材使用等内容的培训。要丰富培训形式,编写科学实用、简单易懂的应急培训读本,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培训、个人自学、现场“手指口述”、师傅带徒弟、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和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一线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将应急技能作为一线从业人员必需的岗位技能进行考核,并与员工绩效挂钩,实行企业与员工双向盖章、签字管理,要建立健全应急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要严格企业内部应急培训检查,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切实使应急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煤矿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制定、演练培训、广泛动员、组织实施、安全保障、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演练效果。要加强演练评估,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为全面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创造条件。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煤炭集团公司在认真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所属或所监管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和易发生事故的矿区、时段、性质等情况,以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资源调度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等时机,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多部门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综合实战化演练,锻炼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基层煤矿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事故预防重点,定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突出区(队)、班组一线员工,经常开展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演练。各矿山救护队要在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的同时,组织开展以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的应急演练。通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推进应急演练进基层、进企业、进现场,推动应急预案简明化、卡片化、专业化,实现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全员化、经常化、系统化,增强广大煤炭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和全面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四、加强应急培训演练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煤炭集团公司要以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人员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储备与准备、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应急信息系统是否畅通、应急队伍日常管理与应急准备、企业应急标志标识设置、企业领导应急意识及指挥决策等为检查内容,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考或提问、现场实训、操作演示、“双盲”演练(不预告时间、不预告地点)等方式,对所属或所监管煤矿企业以及专(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急培训、演练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和严格执法,并及时通报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同时,要建立督导评估机制,注重服务引导,善于总结和推广基层煤矿企业应急培训演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发现和研究应急培训演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帮助基层煤矿企业解决应急培训演练中的实际困难,推动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切实有效开展,促进企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
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煤炭集团公司将本级年度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规划或计划于5月底前、应急培训和演练总结报告于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省煤炭工业厅。
联系人及电话:贺美宣 0351-4117224(带传真)
电子邮箱:sxmttyjc@163.com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4年5月13日